GB50515-2010 导(防)静电地面设计规范图集pdf_开云体育在线登录入口_开云体育在线登录入口_开云在线登录入口官网_开云网址入口
尊敬的顾客您好,欢迎您光临开云体育在线登录入口!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开云体育在线登录入口

新闻资讯

开云体育在线登录入口

GB50515-2010 导(防)静电地面设计规范图集pdf

2024-04-02     来源:开云体育在线登录入口    点击: 1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 50515 -2010 导(防)静电地面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conductive or anti-static ground surface and floor 2010 -05 -31 发布 2010-12-01 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乡 建 设 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导(防)静电地面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conductive or anti-static ground surface and floor GB 50515-2010 主编部门:中 国 兵 器 工 业 集 团 公 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 0 年 1 2 月 1 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0 北 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导(防)静电地面设计规范 GB 50515-2010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主编 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 11号国宏大厦 C 座 4 层) (邮政编码 :100038 电话 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 世界知识印刷厂印刷 850X 1168毫米 1/32 3. 25 印张 78 千字 2010年 10月 第 1 版 2010年 10月 第 1次印刷 印 数 1 一 10100册 ☆ 统一书号 :1580177 • 459 定价:20. 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 6 1 3 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导(防)静电地面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导 (防)静电地面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515— 2010 ,自2010年 12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3. 1.3 、 3. 1. 5 、3. 3. 6 、4. 3. 8 、4. 4. 6 、4. 4. 7 、5. 1. 1 、5. 1. 2 、5. 1. 3 、 5. 2. 3 、5. 2. 4 、5. 2. 5 、5. 2. 6 、5. 2. 7 、5. 4. 4 、5. 4. 5 、5. 5. 2 、 6 .1.2 、6.1.5 、6 .2 .3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 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II. —1— 刖 §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 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 的通知》(建标〔2005 〕124号)的要求, 由北方设计研究院会同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第104厂、中国人民解 放军军械工程学院、河北保定市万达环境技术工程公司、无锡市坚 纳斯特种涂料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遵照国家基本建设方针、政 策,根据静电防护系统工程理论,对导(防)静电地面设计、进行了专 题研究、反复论证和实验,并总结了多年来在导(防)静电地面设计 研究、施工和使用的过程中积累的经验,调研、咨询了国内导(防)静 电地面使用的重点行业和企业,采纳了导(防)静电地面设计研究 和检测工作中的最新成果,最终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6 章和 8 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与符 号、导(防)静电地面所处场所的静电能量分级与地面电阻值的确 定、导(防)静电地面面层选择与构造要求、不同场所导(防)静电地 面的设计选择、接地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负责 日常管理,北方设计研究院负责具 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 充之处,请将意见或资料寄北方设计研究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 市裕华东路 55 号,邮编:050011 ,E-mail guyan427@tom. com: ) , 以便今后修改时参考 。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 查人: 主 编 单 位 :北方设计研究院 参 编 单 位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第104厂 中国人民军械工程学院 河北保定市万达环境技术工程公司 无锡市坚纳斯特种涂料有限公司 参 加 单 位 :宜兴市晶华新型材料开发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何龙文 王万禄 许庐生 谷 岩 郝书清 魏光辉 刘艳梅 韩永锋 朱长 史拥军 武守钧 聂振邦 武占成 邬菊逸 安春明 主要审查人: 孙可平 刘尚合 陈加兴 李春光 钱 仲 周本谋 徐士乔 王素英 总 贝IJ (1 术语和符号 (2 2.1 术 语 ( 2 2.2 符 号 ( 3 导(防)静电地面所处场所的静电能量分级与地面电阻值 的确定 ( 5 3.1 选择导(防)静电地面的一般规定(5 3 . 2 易燃易爆物质的最小点火能分级和计算能量分级( 5 3.3 地面上 限电阻值的确定(7 导(防)静电地面面层选择与构造要求 (9 4.1 面层选择 (9 4.2 地面构造要求(10 4.3 材料要求 (12 4 . 4 静电接地网设计 (13 不同场所导(防)静电地面的设计选择 (15 5 . 1 易燃易爆特种危险化学品及其制品 (15 5 . 2 易燃易爆气体 、液体 、粉体 (固体)及其化工产品 (19 5 . 3 静电敏感电气或 电子元件 、组件和设备(25 5.4 特别的条件的生产场所 (27 5 . 5 特别的条件的工作、生活 场所 (28 接 地 (30 6.1 一般规定 (30 6 . 2 接地网 带( )与接地干线 附录A 导(防 )静电地面的使用和维护要求 (32) 附录B 易燃易爆物质最小点火能及能量分级 (34) 附录C 导(防)静电地面和样块实测数据 (40) 附录D 人体对地绝缘时典型起电电压峰值和导(防)静电 地面所限制的电压峰值 (42) 附录E 导(防)静电地面上限电阻值所限制的电压峰值 计 算 (45) 附录F 导(防)静电地面上限电阻值验算程序 (46) 附录G 导(防)静电地面电阻值测量方法 (47) 附录H 导(防)静电地面面层材料技术方面的要求 (48) 本规范用词说明 (50) 引用标准名录 (51) 附:条文说明 (53) Contents General Provisions Terms and symbols 2. 1 Terms . 2. 2 Symbols Determination of electrostatic energy classification and resistance for ground surface and floor of conductive (anti) static 3. 1 General specifications for selecting conductive (anti) static floor 3. 2 Classification of minimum ignition energy and caculating energy for flammable and explosive materials 3. 3 Determination of u er limit resistance for floor Surface layer selection and structure requirements for conductive (anti)static 4. 1 Surface layer selection 4. 2 Requirements of structure for ground floor 4. 3 Requirements of materials 4. 4 Design for electrostatic earth screen Design for conductive (anti) static floor in different site 5. 1 Special flammable and explosive dangerous chemical and products 5. 2 Flammable and explosive gas\liquid\powder(solid) material and chemical products ( 1 9 ) 5. 3 Electrostatic sensitive electric and electronic devices \ componentsequipment ( 25 ) 5. 4 Production site of special requirements (27) 5. 5 Working and living site of special requirements (28) 6 Grounding (30) 6. 1 General requirement ( 30 ) 6. 2 The connection between ground screen(belt) and ground main ( 30 ) Appendix A The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requirment of conductive (anti) static floor (32) Appendix B The minimum ignition energy of flammable and explosive material and energy classification (34) Appendix C The actual measurement data of conductive (anti) static floor and sample (40) Appendix D The typical charged peak voltage of insulated human and the limitative peak voltage for conductive (anti) static floor (42) Appendix E Calculation of the peak voltage of the limitative upper resistance for conductive (anti) static floor (45) Appendix F Checking procedure of the limitative upper resistance for conductive (anti) static floor (46 ) Appendix G The resistance measurement method of conductive (anti) static floor (4 7) Appendix H The technical requirment for facing material of conductive (anti) static floor (48)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 .0 .1 为使导(防)静电地面设计满足工艺技术要求,将地面极对地电 阻值控制在与生产的基本工艺安全要求相适应的范围以内,制定本规范。 1 .0 .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导(防)静电地面和 防静电活动地板的设计。 1 .0 .3 导(防)静电地面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 语 2.1.1 导静电地面 conductive static ground surface and floor 极对地电阻值大于5.0X104n ,小 于 1.0X106n ,由静电导体 材料构成的能很好地提供静电泄漏途径的地面。 2. 1. 2 防静电地面 anti-static ground surface and floor 极对地电阻值大于或等于i .o x io 6 n ,小 于 i .o x io 1G n ,由 静电亚导体材料构成的能较好地提供静电泄漏途径的地面。 2.1.3 最小点火能 minimum ignition energy 在常温常压下 影响物, 质点火能的所有因素均处于最敏感状 态时点燃该物质所需的最小点火能量。 2. 1. 4 人体静电 static electricity on human body 人体由于自身动作或与其他的带电物体相接触或接近而在人 体上产生并积累的静电。 2. 1. 5 人体电容 capacitance of human body 与人置 、人体姿势 、鞋和地面及其他客体等因素相关的人 体对地或对其他客体所构成的电容。 2.1.6 极对地电容 electrode-to-earth capacitance 测量电极对接地系统所构成的电容。 2. 1.7 人体对地电阻 resistance of human body to earth 由人体 电阻、人体所穿的鞋 、袜 电阻、人体所处环境的地面电 阻与接地系统的接地电阻所构成的人体对大地的总电阻,亦称人 体静电泄漏电阻。 2.1.8 极对地电阻 electrode-to-earth resistance 测量电极对接地系统之间的电阻,亦称地面静电泄漏电阻。 2.1.9 静电接地 electrostatic earthing 采用金属导体 、防静电材料或防静电制品等物体将静电导体 与大地进行电气上可靠连接 ,使静电导体电位接近大地电位的措 施。 2. 1. 10 静电安全电压 electrostatic safety voltage 静电源对处于敏感状态下的产品放电时 ,不能造成产品损伤 或发火的最大电压值。 2. 1. 11 能量稱合参数 energy coupling coefficient 易燃易爆物质(或器件 )所处状态 ,及人与其直接或间接接触 的程度 。 2. 1. 12 计算能量 calculating energy 易燃易爆物质(或器件 )的最小点火能量与能量耦合参数的乘 积。 2.1.13 不发火导(防)静电地面 spark-less conductive (anti) electrostatic flooring 面层采用受摩擦 、撞击不发生火花的建筑材料浇筑或铺设的 导(防)静电地面。 2.1.14 防静电工作区(防静电场所) electrostatic discharge protected area 采取多种静电保护措施,配备各种防静电设备和器材 ,能限制 静电电位,具有确定边界和专门标记的场所。 2 .2 符 号 C—— 极对地电容值 Co—— 人对地电容值 Emm 最小点火能量 它_ —— 设计导(防)静电地面时所采用的静电计算能量,简称 计算能量 ; Emax—— 人体带静电的最大能量 ; -表示物质的最小点火能量为一级 ; -表示物质的最小点火能量为二级 ; - I 级计算能量 ; - n 级计算能量 ; -in级计算能量 ; -能量耦合参数 ; -极对地电阻值 ; -人对地电阻值 ; -产品的静电安全 电压; -人体瞬态带 电电压; -人在绝缘地面上活动起电的峰值电压; -人站立在导(防)静电地面上动作起电所呈现的峰值电 压; -从 起 电 开 始 到 经 过 的 时 间 ; -0. 63A^; -体积电阻系数。 3 导(防)静电地面所处场所的静电能量分级 与地面电阻值的确定 3 . 1 选择导(防)静电地面的一般规定 3. 1. 1 根据地面的不同使用环境条件 、技术方面的要求,应选不一样类 型的导(防)静电地面,并应使地面极对地电阻值控制在安全要求 的范围内 ;若不能够满足要求,则应采取其他的防静电措施。 3 . 1 . 2 导(防)静电地面电阻值的上限,可根据计算能量初选 ;电 阻值的下限,应根据确保人身安全限制放电电流或限制放电火花 能量等要求确定。 3 . 1 . 3 下列场所均应采用导(防)静电地面: 1 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 2 有静电敏感的电气或电子元件、组件和设备的场所; 3 因人体静电放电对产品质量或人身安全带来危害的场所。 3. 1. 4 导(防)静电地面在使用期内,导静电地面电阻值应稳定在 大于 5.0X104Q 、小 于 1.0X106f i 的范围之内 ;防静电地面电阻值 应稳定在原设计要求的范围之内。导(防)静电地面使用和维护要 求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 的规定。 3 . 1 . 5 凡室内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在采用导(防)静电地面时, 均应全部采用不发火的导(防)静电地面。 3 . 1 . 6 当导(防)静电地面需满足两种以上使用要求时 ,导(防)静 电地面设计除应满足极对地电阻性能要求外 还应满足, 使用场所提 出的相关功能技术要求,并合理选择地面面层材料和地面构造 。 3 . 2 易燃易爆物质的最小点火能分级和计算能量分级 3. 2. 1 易燃易爆物质可按最小点火能量的大小分为两级,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 I 级应为 £ i:1 . OOmJ; 2 II 级应为 E n1.00m J 。 3 . 2 . 2 计算能量分级与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与易燃易爆物质的能量耦合参数分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1级 应 为 1; 2 )2 级 应 为 10; 3)3 级 K e3应为 100; 4)4 级 K e4应为 1000 。 2 计算能量可按下式计算 : Emin = Ken • Emm (3.2.2) 式 中:F mln—— 计算能量(m j); Ken 能量稱合参数; Emin 最小点火能量 (m j) 。 3 计算能量分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I 级应为 tC L .O O m J; 2) II 级应为 1. 00m JE n lOOmJ ; 3)EI 级应为 E m100m J 。 4 导(防)静电地面所处场所中有多种易燃易爆物质时 应,分 别计算不同易燃易爆物质的计算能量,并以最小的计算能量作为 该场所的计算能量。 3. 2. 3 能量耦合参数级别与选择条件 ,应符合表3. 2. 3 的规定。 表 3. 2 .3 能量 耦合参 数级 别 与选择条件 能量耦合参数级别 场所中物 质的 状态 、环境条件及级别选择 1.人或 其他带 静电物体有 可能直接或 通过金属 导体 与危 1 险品接触的场所,应 选 择 1 级 ; 2.危险物质对静电处于敏感状态 的场所,应 选 择 1 级 3 .人或其他带静电物体 与危险品 通过防静电材料制作的 工具或其他 方式间接接触 的场所,应 选 择 2 级 ; 2 • 4.危险物质在 非正 常状态下有 可 能进人对静电 敏感状态 的场所,应 选 择 2 级 续 表 3.2.3 能量耦合参数级别 场所中物质的状态 、环境条件及级别选择 5.在生产和储运过程中,已对危险物质采取了其他有效防 静电措 施,可按措施的有效 程度 选择 3 级 或 4 级 ; 3 6.危险物 质 已加 工成成 品 、半 成 品 ,并已采取了有效 的防 静电盛装 、包装 ,在储运和周转 中保证人不与其直接接触 ,可 选 择 3 级 或 4 级 7.危险物质生产 、销售已采取有效 防静电措施并处在 敞开 式 的场所,应 选择 4 级 ; 8.危险物 质在 封闭 的设备 、管 道 中进行生产 和 输送 ,并采 4 取了有效 的防静电措施,应 选择 4 级 ; 9.危险物质的成 品已进人了气密式封装 的周转通道 、库房 等场所,并 不 进行开封操作,应 选择 4 级 3.3 地面上限电阻值的确定 3 . 3 . 1 地面所在场所的计算能量和计算能量级别划分,应符合下 列规定: 1 场所中被加工介质的最小点火能,可按本规范表B. 0. 1〜 表 B. 0 .3 确定 ; 2 能量耦合参数应根据工艺条件确定,并应符合本规范表 3 .2 .3 的规定 ; 3 应根据本规范式 (3. 2.2)计算它_ 值 ; 4 应根据本规范第3 .2 .2 条第 3 款的规定划分计算能量级 别 E ] 、E U 、£Jra。 3. 3. 2 易燃易爆场所地面上限电阻值,应根据场所的计算能量级 别初选,并符合下列规定: 1 E { 级,初选地面极对地电阻值应小于1.0X106n ; 2 E u 级,初选地面极对地电阻值应小于I.O X IO 8^ ; 3 级,初选地面极对地电阻值应小于1.0X101C)n 。 3 . 3 . 3 导(防)静电地面极对地电阻值初设后 应,根据极对地电阻 值的大小选C 值。 值越大,C 值应越小 。尺与C 的相对关系值, 宜按本规范附录C 选取 。 3 . 3 . 4 参加生产活动的t/P 及相 关的 CQ 和 t0 值,可根据工艺条 件 按,本规范表D. 0 .1 选取 。 3 . 3 . 5 计算导(防)静电地面所限制的Upmax值 时 ,应 与 i? 、C 和 ~ 值相适应 ,可按表 D. 0. 2 查出 UP = 1000V 时 的W max值,再按式 (D. 0.2)换算 出LTpmax值 ;也可按式 (E. 0. 1-1) 、式 (E. 0. 1-2)和式 (E. 0.1-3)直接算出 LTpmax值。 、 3 . 3 . 6 人在导(防)静电地面上活动时所限制的静电峰值能量必 须小于易燃易爆物质的计算能量。 3 . 3 . 7 人在导(防)静电地面上活动时所限制的静电峰值能量与 易燃易爆物质的计算能量的关系,应符合下式要求: Emin= K en • Emin j C U 2pmax (3. 3. 7) 3 . 3 . 8 导(防)静电地面上限电阻值的验算程序 ,应按本规范附录 F 的要求进行。 3 . 3 . 9 生产和使用对静电敏感的电器和电子元件 、组件和设备的 行业,应按其对静电敏感的程度划分防静电工作区。当静电安全 电压小于或等于± 100V 时 ,其极对地电阻应小于 1. 0X107n ;当 静电安全 电压大于± 100V 时 ,其极对地电阻应小于1. o x io 9n 。 3 . 3 . 1 0 导(防)静电地面上限电阻值的测量方法 ,应符合本规范 附录G 的规定。 4 导(防)静电地面面层选择与构造要求 4 .1 面 层 选 择 4 .1 .1 水泥类导(防)静电地面面层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般要求的地面可选用水泥砂浆面层 ; 2 有受摩擦 、撞击不发火要求的地面应选用水泥石屑面 层 ; 3 有耐机械磨损或冲击作用要求的地面可选用细石混凝土 面层 ; 4 有受摩擦 、撞击不发火和耐某些碱 、盐类介质腐蚀要求的 地面可选用现浇水磨石面层。 4. 1. 2 树脂类导(防)静电地面整体面层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受摩擦不发火 、耐磨 、耐油 、防滑 、耐一定酸碱类介质腐 蚀要求的地面,可选用环氧树脂 自流平涂料面层 ; 2 有受摩擦不发火 、耐磨 、耐油 、防滑 ,柔韧有弹性要求的地 面,可选用聚氨酯自流平涂料面层 ; 3 要求耐腐蚀的地面,可选用不饱和聚酯树脂胶泥面层 ; 4 树脂涂层面层可选用防静电的环氧涂料、聚氨酯涂料、丙烯 酸改性聚氨酯涂料涂装在水泥砂浆面层上 。 4 .1 .3 橡胶板类导(防)静电地面面层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弹性和受摩擦不发火要求的导(防)静电地面,可选用黑 色橡胶板面层 ; 2 有弹性和受摩擦不发火要求的防静电地面,可选用彩色橡 胶板面层。 4 .1 .4 有耐酸性介质腐蚀和耐水要求的导(防)静电地面,可选用 软聚氯乙烯塑料板类面层。 4 .1 .5 石 、瓷板类防静电地面面层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级装修场所、有耐腐蚀 、耐磨 、不起尘 、易清洁要求的地 面,可选用花岗石板面层 ; 2 有不起尘 、易清洁 、耐磨 、耐轻度腐蚀要求的地面,可选用 瓷板面层。 4 .1 .6 其他类型防静电面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需要利用地板下空间布线或其他用途 ,便于管线调整 、更 改的场所的地面,可选用架空活动地板面层 ; 2 有减噪 、安静要求的场所,可选用防静电织物面层 ; 3 临时性防静电工作区、试验、检修等场所的地面,可选用防 静电移动地垫面层。 4 .2 地面构造要求 4. 2. 1 地面构造层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类地面的基本构造层应按表4. 2. 1 选定 ; 表 4. 2 .1 地面基本构 造 层 底层地面 楼层地面 地面类型 导静电地面 防静电地面 导静电地面 防静电地面 导静电面层 防静电面层 水泥类 垫层 垫层 地基 地基 导静电面层 防静电面层 导静电面层 静电接地网 静电接地网 树脂类 静电接地网 垫层 垫层 防静电面层 楼板 地基 地基 静电接地网 导静电面层 防静电面层 楼板 黑色橡胶板 垫层 垫层 软聚氯乙烯塑料板 地基 地基 防静电面层 彩色橡胶板 — — 垫层 石 、瓷板类 地基 2 可根据需要在构造层中增设结合层、粘结层、找平层、隔离 层、填充层等其他构造层。 • 10 • 3 除树脂类外的各类底层导(防)静电地面有下列情况之一 时 应加, 设静电接地网 : 1)地面构造中,设有不导电材料的隔离层 ; 2)易燃易爆特种危险品生产行业的烘干工房。 4 . 2 . 2 各构造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面层应根据设计要求的地面使用功能和面层材料的导 ( 防)静电性能选定 ; 2 静电接地网应紧贴面层材料敷设,现浇水磨石地面静电接 地网应敷设在结合层之下 。敷设接地网的地面,接地网以下的各 构造层均可不要求材料的导电性能 ; 3 找平层、结合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树脂类 、橡胶板类 、软聚氯乙烯板等面层材料应铺设(或 粘贴 )在坚实的细石混凝土找平层上;橡胶板类 、软聚氯 乙烯板应采用导(防)静电胶粘剂粘结 ; 2)花岗石板和瓷板面层应在水泥砂浆找平层上用干硬性水 泥砂浆做结合层,并应分段同步铺砲;设置静电接地网的 地面,接地网应敷设在结合层上; 3)楼层地面中,找平层可兼作找坡层。 4 树脂类底层地面构造中应在找平层下设隔离层 橡胶; 板和 软聚氯乙烯板的底层地面当受地下水的毛细作用,影响铺设质量 时 应,在找平层下设隔离层 ;其他各类地面中隔离层的设置 ,应按 防水或防潮的要求确定 ; 5 底层地面垫层均应采用混凝土 楼,层地面宜采用现浇钢筋 混凝土楼板做垫层 ; 6 垫层、地基及地面构造的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 50037的有关规定。 4. 2. 3 有腐蚀性介质作用的导(防)静电地面,其耐腐蚀材料应根据 腐蚀介质的性质、浓度及其对地面材料的腐蚀性等级等条件 按,现行 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的有关规定选用。 • 11 • 4 .2 .4 易燃易爆场所出地面直接接地的预埋金属套管 、地脚 螺栓等,均应采用防静电材料对金属部分进行缠绕或涂敷 。 4 .3 材 料 要 求 4. 3. 1 面层材料应符合表4. 3. 1-1和表 4. 3. 1-2的规定。 表 4. 3. 1 - 1 面层 材 料的导(防 )静电性能要求 电性能要求 地面名称 面层材料 导静电地面 防静电地面 环氧树脂 自流平涂料地面 环氧涂膜层 聚氨酯 自流平涂料地面 聚氨酯涂膜层 5父106 &1. 0 &1. 0X1012 不饱和聚酯树脂胶泥地面 树脂胶泥 X108(n • cm) (n • cm) 橡胶板地面 橡胶板 软聚氯乙烯板地面 软聚氯乙烯板 ^1. 0X1011 花 岗石板地面 花 岗石板 — (fi • cm) i?1010 瓷板地面 瓷板 — (n) 粘贴橡胶 板 和 软聚氯乙烯 hCl. 0X107 ^1. OX 101 。 - 板的胶粘剂 (H • cm) (n • cm) 注 :经过导(防)静电改 性的面层 材 料,其导(防)静电性能在材料的有效使用年限 内应保持 稳定。 表 4.3. 1 - 2 面层 材 料的 厚 度 和强 度 等级 序号 材料名称 厚度 mm)( 强度等级 备 注 1 水泥砂浆 20 M15 2 水泥石屑 ^20 M30 石屑应采用不发火的材料 3 细石混凝土 30 〜40 ^C20 4 现浇水磨石 30 〜35 C20 含结合层厚度 5 环氧树脂 自流平涂料 3〜4 由多道涂层涂装而成 6 聚氨酯 自流平涂料 2〜4 由多道涂层涂装而成 7 不饱和聚酯树脂胶泥 3〜4 8 涂装地面的树脂涂层 0. 3 9 橡胶板 2〜8 10 软聚氯乙烯板 2〜3 11 花 岗石板 ^20 12 瓷板 8〜12 注 :本表材料 除水泥 类外 ,主要技术要求应 符 合 本规范 表 H. 0. 1〜 表 H. 0. 6 的规 定 ;各类地面面层材料的燃 烧性能等级 应符 合 本规范表H. 0.7 的规定。 12 4 . 3 . 2 结合层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现浇水磨石地面的结合层应采用1 : 3 干硬性水泥砂浆 , 并应计入面层厚度内 ; 、 2 花岗石板和瓷板地面的结合层应采用1 : 3 干硬性水泥砂 浆 ,厚度应为20mm〜30mm 。 4. 3. 3 找平层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树脂类 、橡胶板类和软聚氯乙烯板地面面层下的找平层应 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C25 的细石混凝土 ,厚度不应小于40mm; 2 花 岗石板和瓷板地面的找平层应采用1 : 3 水泥砂浆 ,厚 度不应小于20mm 。 4 . 3 . 4 隔离层可根据防水和防潮要求采用防水卷材或防水涂膜 。 4 . 3 . 5 作垫层的混凝土材料的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15 。 4 . 3 . 6 各构造层中使用的水泥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 水泥 水泥, 的强度等级不宜小于42. 5 。 4 . 3 . 7 水泥类不发火导(防)静电地面采用的骨料和粉料,均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的 有关规定。 4.3.8 设计地面时,应保证地面面层材料与该场所产品和原辅 材料的相容性。 4 . 4 静电接地网设计 4 . 4 . 1 静电接地网 (带 )应选用冷拔钢丝 、自粘铜箔带或钢 、铜质 薄金属带等材料制作。 4. 4. 2 水泥类地面应采用#3. 2 〜5. 0 的冷拔钢丝或 10号镀锌钢 丝 ,且焊成纵横间距不大于1.5 m 的网格。 4.4.3 树脂类地面应采用不小于lOmmXO. 05mm 的自粘铜箔 带 ,且组成纵横间距不大于1. 5 m 的网格。 4 . 4 . 4 橡胶板 、软聚氯乙烯板 、花岗石板 、瓷板类地面应采用不小 于 20mmXO. 3m m 的薄铜带或镀锌薄钢带 ,按纵横间距不大于 • 13 • 1.5m 网格,铺于基层上 。 4 . 4 . 5 铜质接地网不应直接敷设在水泥材料的基层上 。 4.4.6. 原材料或成品与铜材能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更为敏感物质 的生产场所,接地网和相关连接件不得选用铜质材料。 4 . 4 . 7 建筑物变形缝两边地面的接地网应沿缝断开,并应分别与 接地干线 地面设有地沟时 接,地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接地网的地面,地沟不得有损接地网与接地干线的可靠 连接 ,并应将地沟上的接地网格 间距加密至600mm; 2 无接地网的地面,当设有宽度大于或等于800mm 的热力 地沟 坑( )时 应,在地沟宽外延300mm 的范围内,敷设纵横间距不 大于 600mm 的接地网 ,并应可靠接地。 5 不同场所导(防)静电地面的设计选择 5 . 1 易燃易爆特种危险化学品及其制品 5 . 1 . 1 下列场所应采用导(防)静电地面: 1 易燃易爆特种危险化学品生产、试验场所,包括粉碎、混 合、驱水、胶化、压药、制片、切药、造粒、筛选、除尘、光药、混批、烘 干、晾药、包覆、周转、储存、分装等工序; 2 军用火工燃爆产品生产、试验场所,包括过筛、混药、称量、 装药、压药、成型、装配、涂胶、封口、涂漆、涂油、包装、周转、储存等 生产工序; 3 航天器(包括航空飞行器、卫星、宇宙飞船等)所用电火工 品元器件的生产、装配、测试等场所; 4 民爆器材,包括火雷管、电雷管、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 点火引线、拉火管、电点火具、火药、炸药等产品的生产、加工、分 装、周转、储存等场所; 5 烟花爆竹、大型礼花等生产行业,所属生产区、暂存间、中 转库等场所。 5 . 1 . 2 易燃易爆特种危险化学品及其制品的储存场所,应采用防 静电地面。 5 . 1 . 3 易燃易爆特种危险化学品及其制品的检修、测试、拆 装、销毁等场所,应采用与生产、试验场所类型相同的导(防) 静电地面。 5 . 1 . 4 易燃易爆特种危险化学品及其制品所在场所导(防)静电 地面的设计选择,应符合表5. 1. 4 的规定。 表 5. 1 .4 易燃易爆特种 危险化 学 品及其制 品所在场所 导 (防 )静电地面的设计选择 计算能量 地面电阻值 导(防)静电 地面面 场所名称 工序和存放物名称举例 分级(级) (a) 地面选择 层选择 单基 火 药驱水 、胶 化 、切 药 、烘 干 、筛 选、光 泽 、混 同、 1. 0X108 防静电地面 包装等工序 产 剂 和 发 所 药 生 烟 进 药 彳 含 火 无 双 基 火 药 、三基 火药 的吸 收药 制 造 、螺旋 或 离 心 除 1. 0X108 防静电地面 水 、切药 、掠药 、筛 选、混 同、 场 推 射 包装等工序 固体推 进 剂 (双 基 类 )的 组成物配 制、压 延 、切割 、干 燥 、晾药 、挑 选 、包 覆 、包装 1. 0X108 防静电地面 等工 序 ,及复合推 进剂 的预 混 、发动 机 浇 铸 、脱 模 、装 配 、包装等工序 口 及 烟 沾 其 火 混药 、造 粒 、烘 干 、星体压 制 药 1. 0X106 导静电地面 药 、药球成型等工序 生产 场 烟火药单组分粉碎 、混药 、 1. 0X107 防静电地面 树 所 筛选、干燥 称、量、储存等工序 曰大、 黑火 药 制 造 的三味混合 、 黑火 水 泥 压 制、潮 包 药 、打 片 、造 粒 、 药 生产 1. 0X106 导静电地面 类 ,橡 光 药 、筛 选 、混 合 、包装 、储 场所 胶 板 存等工序 m 黑 索 今及 钝 化黑 索 今 的 硝 化 、结晶 、钝 感 、过滤 、输 送 、干 燥 、筛 选 、包 装 ,及含 黑 索今 的混合 炸药 造粒 、混 合 、冷 却 、干 燥 、筛 选 、包装 及 T N T 熔 化 等工序; 太安及 钝 化 太 安 硝 化 、精 制、钝 感 、过滤 、喷射输送 、 炸药生 干 燥 、包装等工 序; 1 . 0 X 1 0 8 防静电地面 产场所 奥克托 今 硝 化 、热 解、冷 却 、转 晶 、喷射输送 、干燥 、包 装等工序; 胶 质 炸药 的胶棉 干 燥 、胶 化 、捏 和 、压 伸 、混 合 、包装 等工 序; T N T 硝 化 、预洗 、干 燥 、制 片 、精 制、喷射输送 、包装等 16 续 表 5.1.4 计算能量 地面电阻值 导(防)静电 地面面 场所名称 工序和存放物名称举例 分级(级) (n) 地面选择 层选择 雷汞 、D. S 共 晶 起 爆 药 、 二硝基 间苯 二酚铅 、H 硝基 单体 间苯 二 酚铅 、氮 化 铅 、氮化 及 混合 银 、四氮烯等单体起爆药剂 起爆药 E l 1. 0X106 导静电地面 的配制、烘 干 (真空 干燥 )等 制造场 工 序 ,及 混 合 起 爆 药 (如击 所 发 药 、针刺药 、拉 火 药 )的混 合 、配制等工序 战斗部(弹 体 、弹头 )的炸 药 准 备 、药剂 配 制、称 量、压 1. 0X108 防静电地面 药 、成型 、装药等工序 发 射药 准 备 、过筛 、药束 E , 1. 0X108 防静电地面 捆扎 、称 量、装药等工序 树 特种炮弹 、航弹 、手榴弹 、 脂 类 、 导 火 索 用 黑 火 药 称 量 、装 E l 1. 0X106 导静电地面 水 泥 药 、组合及 烟 火 药混 制,点 类 、橡 火 药 、引火药混药等 胶 板 军用 有 可燃 溶剂 的 清擦 、喷 、 类 火工燃 涂等工序 它i 1. 0X106 导静电地面 爆产品 生产场 火工 品 (如火 帽 、底 火 、雷 所 管 、拉 火管 、电爆管 、电点火 具 、曳光管 、传 爆管 等)的药 E i 1.0X106 导静电地面 剂配 制、装药 、压 药 、装配等 工序 火工 品的包装 、周转工序 1. 0X108 防静电地面 引信 、引信 发火件用的延 期 药 、微烟药 、耐水药 制 造 、 E , 1. 0X106 导静电地面 药柱压制及引信 、发火件的 装药等工序 引信装配 、包装 、周转工序 En 1.0X108 防静电地面 17 续 表 5.1.4 计算能量 地面电阻值 导(防)静电 地面面 场所名称 工序和存放物名称举例 分级(级) (n) 地面选择 层选择 场 测 装 生 器 工 用 的 等 元 宙 火 星 所 器 船 飞 宇 括 行卫 器 航 彳 航 空 包 天 航天 器所用电 火 工 品 元 1. 0X 106 导静电地面 器 件 的 装药 、装 配 、测试等 飞 、 、 工序 产 件 品 电 电火 工 品 包 装 、周 转 、库 / 1. 0X 108 防静电地面 存等工序 E L 所 试 等 火 药 、火 雷 管 、点火引线 、 拉 火管 、电点火具 、电雷管 所 、 、 等 材 周 民 加 生 爆 等各生产 工 序 ,导火索生产 1. 0X106 导静电地面 场 转 工 产 器 用的 三味混 、筛药 、分药等 工序 导 爆 索 、导爆管 、雷管所 用 T N T 、太 安 、黑 索今 的筛 1. 0X108 防静电地面 选 、分 药 、输送 、制索等工序 民爆 器 材 检验、包 装 、周 1. 0X1010 防静电地面 转等 原 材 料中,锆 粉 、赤磷 、爆 水 炸音剂 等 易燃粉体 ,苯 、乙 类 树 泥 醚 、丙酮 等 易燃液体 ,黑火 药 、烟 火 剂 、火 棉 、苦 味 酸 、 烟 花 三硝 基甲 苯 等 易燃 药剂 的 存 产 、 场 花 大 爆 所 库 型 t 生 礼 L 混 合 、粉 碎 、筛 选、造 粒 、压 1. 0X106 导静电地面 制 、干燥等工序 半 成 品 加 工 ,如 星 体压 药 ,药球 成 型 ,点火 发 射药 包 称 量、装 药 ,点火引线 装 配 ,及 烟 花 、礼 花 装 配 、烘干 等生产工序 成 品 包 装 、暂 存 间 、周转 1 . o x 1010 防静电地面 库 、库房 18 续 表 5.1.4 计算能量 地面电阻值 导(防)静电 地面面 场所名称 工序和存放物名称举例 分级(级) 地面选择 层选择 易燃 易爆特 种危险 工 厂 储 存 库 、车 间暂 存 化学 品 间 、转手库 、返工 品库 、废品 1. 0X10 1。 Sni 防静电地面 及其制 库等 品储存 场所 水泥 易燃 检修、测 试 、拆 装 及 残 次 类等 易爆危 品处理 Ei 1. 0X106 导静电地面 险化学 品及其 制 品检 修 、 拆 装 、销 销毁场所 E d 1. 0X108 防静电地面 毁场所 5 . 2 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粉体(固体)及其化工产品 5 . 2 . 1 在化工、石油 、医药等产品生产过程中,散发比空气比重大 的易燃气体 、易燃蒸气的场所,使用和生产的油品或有机溶剂的化 学合成、提炼 、精制、烘干 、溶媒回收 、洗涤等场所以及栗房、库房等 爆炸危险场所,其地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生产和使用闪点小于28°C的易挥发的甲类液体或其他火 灾危险性类别为甲类物质的场所,应采用导静电地面 ; 2 生产和使用闪点大于或等于28°C 、小 于 60°C的易挥发的 乙类液体或其他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乙类物质的场所,宜采用防静 电地面。 5. 2. 2 在加工生产易燃纤维或易产生和形成粉尘浓度高 、点火能 量低的易燃纤维的场所,宜采用防静电地面。 5 . 2 . 3 液体石 油产品在流 动、过滤、混合、喷雾、喷射、冲洗、加 • 19 • 注等工序,当 油品蒸 气和空气混合物的爆炸危险性分区为0 区 和 1 区时,应采用导静电地面;当 为 2 区时,应采用防静电地 ^5 o 5 . 2 . 4 加油站、加气站及易燃油品或有机溶剂库地面面层应采用 耐磨、耐冲击的水泥类不发火导(防)静电地面。 5 . 2 . 5 氢气、液化石油气、甲烷、乙炔、环氧乙烷、水 气等易燃易 爆气体的生产、灌装场所,应采用水泥类不发火导静电地面;其销 售场所应采用耐冲击、水泥类不发火防静电地面。 5 . 2 . 6 在加工、生产、使 用锆粉、社粉、钛粉、硫磺粉、铝 粉、聚乙 烯、环氧树脂、苯酚、甲醛、喷漆棉、赛璐珞棉等易燃易爆、易产生静 电积累的场所,应采用导(防)静电地面。 5 . 2 . 7 橡胶制品的炼胶、开放式热炼、胶浆制造的搅拌、装 桶、涂 胶、压延、裁 断、层布贴合、轮胎成型、运输带成型、胶布制品成型等 工序,应采用导静电地面;胶鞋刷浆、晾布、胶浆溶剂库等场所,应 采用防静电地面。 5 . 2 . 8 漆布、油布、油纸 、油绸漆布及硝化纤维色片等生产和使用 场所,应采用防静电地面。 5.2.9 印刷行业的印油配料、研磨 、搅拌 、装 等场所应选用导 静电地面 ;印刷过程的印油稀释 、搅拌以及印刷车间等生产场所, 应采用防静电地面。 5 . 2 . 1 0 化妆品生产行业中配料、搅拌 、灌装以及储存 、使用易挥 发易燃溶剂的场所,应采用导静电地面 其成; 品包装 、储存场所,应 采用防静电地面。 5.2. 1 1 凡生产过程中散发比空气比重大的甲类 、乙类气体 或,有 爆炸危险性粉尘或可燃纤维场所,均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 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进行导(防)静电地面的设计 选择。 5 . 2 . 1 2 易燃易爆气体 、液体 、粉体 (固体)及其化工产品所在场所 导(防)静电地面的设计选择,应符合表 5. 2. 12 的规定。 • 20 • 表 5 .2 .1 2 易燃易爆气体 、液体 、粉体 (固体 )及 其化 工 产品 所在场所导(防)静电地面的设计选择 计算能量 地面电阻值 导(防)静电 地面面层 场所名称 工序和存放物名称举例 分级(级) (n) 地面选择 选择 闪 点 小 于 28°C的油品 和有机溶剂 的提 炼 、回收 或 洗 涤部位及其泵房,橡 胶 制 品 的涂胶 和 胶浆 工 房 ,二 硫 化 碳粗馏 、精馏 1. 0X106 导静电地面 工 段 及其 应用工房,青霉 素提炼工房,原料药厂的 非 钠西 汀车 间的烃化 、回 收及 电感精 馏工段 ,皂素 车 间抽 提 、结晶及过滤工 场 物 为 性 灾 其 小 液 存 的 用 于 产 点 业 储 药 使 油 行生 工 等 、 医 、 石 化 段 ,农 药 厂 乐 果厂房、敌 敌畏合 成厂房、磺化法糖 精 厂房、氯乙 醇 厂房、环 氧乙 烷 、环氧丙 烷 工 段 , 苯酚 厂房的 磺 化 、蒸 馏 , 闪 、 、 焦化 厂 吡啶工 段 ,胶片厂 石 胶 水 脂 板 泥 片 基厂房,汽 油 加 铅 室 , 1. 0X108 防静电地面 板 类 类 类 甲醇 、乙醇 、丙酮 、丁酮异 M P 丙 醇 、醋 酸乙酯 、苯等的 i M 合 成 或精 制厂房,集成电 所 质 甲 类 的 危 类 他 别 体 险 甲 火 或 类 路化学清洗 间等 类 乙炔 站 、氢 气站 、石油 气体 分馏 (分离 )厂房,氯 乙 烯 厂 房 ,乙烯聚合 厂 房 ,天 然气 、石 油 伴 生气 、 矿井瓦斯、水煤气或焦煤 气 的净化 、脱硫厂房压缩 机 及 鼓风机 室 ,液化石油 气 灌瓶 间 ,丁二烯及其聚 1. 0X106 导静电地面 合 厂房,醋 酸乙烯 厂房, 电解水或 电解食 盐 厂房, 环 己酮厂房,乙基苯和苯 乙烯厂房,化 肥 厂的 氢 、 氮 气压 缩厂房,半导体材 料厂使用 氢气 的拉 晶间 、 硅烷热分解室等 21 续 表 5.2.12 计算能量 地面电阻值 导(防)静电 地面面层 场所名称 工序和存放物名称举例 分级(级) (⑴ 地面选择 选择 硝 化 棉 厂房 及 其使用 部位,赛璐珞 厂 房 ,黄磷 E i 1. 0X106 导静电地面 制 备厂房及 其 应 用场所、 化 三乙基 铝 厂房,染化厂能 工、 石 自行分解的重氮 化合物 油 、医 生 产 工 序 ,甲胺 厂房,丙 E, 1.0X108 防静电地面 药等行 烯腈厂房等 业 生 产 、使 金属 钠 、钾加工厂房及 用 、 储 其 应 用工序 ,聚乙烯厂房 存 闪点 的一氧 二 乙基 铝 部位,三 Ei 1. 0X106 导静电地面 水泥 小 于 氯化磷 厂房,多 晶硅生产 类 、石板 28*0 的 的三氯氢硅 厂房,五氧化 类 、树脂 甲类液 磷生产厂房等 类 、橡胶 板类 体或 其 氯酸 钠 、氯酸钾生产厂 他火 灾 房及 其 应 用工 序 ,过氧化 危险性 氢 、过氧 化 钠 、过氧化 钾 类别为 生产厂房等 甲类物 质的场 赤磷 制 备 厂房 及 其 应 E l C1.0X106 导静电地面 用工 序 ,五硫化二磷生产 所 厂房及其应用工序 洗 涤 剂 生产 的 石 蜡裂 解工 段 ,冰醋酸裂解工房 生产 、 闪 点 大 于等于 28t 但 使 用 、 小 于 60°C的 油 品 (如煤 储存 闪 油 )和有机溶剂 的 提 炼 、 点大于 回收 、洗涤等工序及其泵 或 等于 房 ,松节 油 、松香蒸馏 厂 28°C、 房及 其使用工 段 ,醋酸酐 小 于 精 馏 厂 房 ,己 内酰胺 厂 水泥 60°C 的 房 ,甲 酚 厂房,氯丙醇厂 E d 1. 0X108 防静电地面 类 、橡胶 乙类液 房 ,樟脑 油 提取 工 段 ,环 板类 体或 其 氧氯丙烷 厂房,松针油精 他火 灾 制工房,煤油灌装 间等 危险性 类别为 一氧化碳压缩机房及净 乙类物 化 室 ,发生 炉煤气或 鼓风 质的场 炉煤气 净化 工 段 ,氨气压 所 缩机房,制氧站及灌装间 22 续 表 5. 2.12 计算能量 地面电阻值 导(防)静电 地面面层 场所名称 工序和存放物名称举例 分级(级) (n) 地面选择 选择 发 烟 硫 酸 或 发 烟硝酸 生产 、 浓 缩 工 段 ,高 锰 酸 钾 厂 使 用 、 房 ,重 铬 酸 钠 、铬酸钾生 储存 闪 产厂房 点大于 或 等 硫磺回 收厂房,焦化厂 于 28°C 、精 萘 厂房,樟脑 、松香提 小 于 炼厂房 水泥 60°C 的 铝 粉 、镁 粉 生 产 厂 房 , E[i 1. 0X10® 防静电地面 类 、橡胶 乙类液 金属或 非 金属 制 品抛 光 板类 体或其 工 段 ,煤 粉 、面粉 碾 磨 工 他火灾 段 ,活性炭制造及再生厂 危险性 房 ,亚麻厂的 除尘或过滤 类别为 器室 乙类物 质的场 乒乓 球 的 轧坯 、切 片 、 所 磨球 、分球 、检验工段 加工 如硝 化 纤 维素 、乙基纤 和 易产 维素 、乙酰纤 维素 、聚酯 生易燃 纤 维素 等的 生产 和 存储 E, 1. 0X108 防静电地面 爆 纤维 工 序 ,及 纺 织 纤 维 生 产 的场所 车间 石 油产 属 品的 0 区 流 动 、过滤 、混 合 、喷 水泥类 油品 和 1 Ei 1. 0X106 导静电地面 雾 、喷射 、加注等工序 蒸气 区的 和空 场所 气 混 合物 的爆 炸危 险性 属 分区 2 区 流 动 、过滤 、混 合 、喷 En 1. 0X108 防静电地面 的场 雾 、喷射 、加注等工序 所 23 续 表 5.2.12 计算能量 地面电阻值 导(防)静电 地面面层 场所名称 工序和存放物名称举例 分级(级) (n) 地面选择 选择 加油 液化石 油气 、压缩天然 加气站 气 、汽油 Ei 1. 0X106 导静电地面 及 其 储 油 (气 ) 罐 部 位 , 易 煤 油 、柴 油 、有机溶剂 1. 0X108 防静电地面 燃油 品 或有 机 溶剂库 氢 气 、液 化石油 生产 、灌装工序 Ei 1. 0X106 导静电地面 气 、 甲 烷 、乙 水泥 炔等 易 类 、橡胶 燃易爆 板类 气体生 敞 开或 半敞 开 销售 场 产 、灌 所 Em 1.0X109 防静电地面 装及销 售场所 加 工 、 生 锆粉 、钍粉等 Ei 1. 0X106 导静电地面 产 、使 用 易燃 易 爆 、 易产生 静电积 钛 粉 、铝 粉 、硫磺 粉 、聚 累粉状 乙烯 、环氧树脂 、苯酚 、甲 E u 1. 0X108 防静电地面 物 的场 醛等 所 橡胶 炼 胶 、搅 拌 、涂胶 、压 制 品生 延 、裁断 、层布贴 合 、制品 E, 1. 0X106 导静电地面 水泥 产场所 成型等工序 类 、树脂 类 、橡胶 及 胶浆 胶 鞋 刷 胶 、晾 布、胶浆 Eu 1. 0X108 防静电地面 板类 溶剂库 溶剂库 漆布 包括 漆 布、油 布、油 纸 、 等生产 油 绸漆 布 及 硝 化 纤 维 色 1. OXIO10 防静电地面 水泥类 使用场 片 的生产 、使用场所 所 24 续 表 5.2.12 计算能量 地面电阻值 导(防)静电 地面面层 场所名称 工序和存放物名称举例 分级(级) 地面选择 选择 印刷 印油配料、研 磨 、搅拌 、 Ei 1.0X10fi 导静电地面 水泥 过 滤 、装 类 、石板 行业生 类 、树脂 产场所 印刷车 间等 £ id 1. OXIO10 防静电地面 类 化妆 配 料 、研 磨 、搅 拌 、过 品行业 滤 、灌 装 及 其 他 溶 剂 挥 e l 1. 0X106 导静电地面 水泥 生产场 发处 类 、树脂 类 所 成 品包 装 、储存 1. OXIO10 防静电地面 生产 过程凡 存 在 甲类可燃气体 、蒸 气 、 El 1. OXIO6 导静电地面 粉 尘 、纤维 水泥 气 体 ( 可 燃 类 、树脂 蒸 气 、 类 、橡胶 粉 尘 、 板类 纤 维 ), 乙 类可燃气体 、蒸 气 、 可能至 E d 1. OXIO8 防静电地面 粉 尘 、纤维 爆炸极 限的场 所 5 . 3 静电敏感电气或电子元件、组件和设备 5 . 3 . 1 静电敏感的电气或电子元件 、组件和设备防静电工作区的 防护等级,应以静电安全电压± io o v 为分界值。当静电安全电压 小 于或等于 ± 100V 时 ,其防静电工作区地面电阻值应小 于 1.0X107f l; 当静电安全 电压大于± 100V 时 ,其防静电工作地面 电阻值应小于1. o x io 9n 0 5 . 3 . 2 计算机房、各类通信 、管制、遥测、遥控 、调度 、指挥中心等 场所,应采用地面电阻值小于i.o x io 9n 的防静电地面或防静电 活动地板 。 25 5 .3 .3 临时性防静电工作区地面,可设置防静电移动式地垫 。 5 .3 .4 静电敏感电气或 电子元件 、组件和设备所在场所导(防)静 电地面的设计选择,应符合表 5. 3. 4 的规定。 表 5 .3 .4 静电 敏感 电气或 电子 元 件 、组件 和设 备 所在 场所导(防 )静电地面的设计选择 地面电阻值 导(防)静电 地面面层 场所名称 工序和存放物名称举例 (n) 地面选择 选择 或 感 静 电 电 电 1.微 电子 器件 有关工 序 :芯片氧 等 小 全 静 设 组 子 气 敏 化 、扩 散 、清 洗 、刻 蚀 、薄膜 、离子注 人 、C M P 、光 刻 、检测及 设 备 区 ;芯 ^ 片封装 的划片 、键 合 、封装 等 ;TFT : Tc f 于 或 压 安 的 和 液晶制 造 的阵列板 (薄膜 、光 刻 、刻 于 电 电 备 件 蚀 、剥 离 ),成盒 (涂 复 、摩 擦 、液晶 注入 、切 割 、磨 边 ),模 块 、彩模 板 1. 0X107 防静电地面 (C/F)等工 序; 2 .电子产品 中静电敏感 器 件 操 作区:硬 盘 制 造 (H DD) 区、等离子 V 电视 (PDP) 核 心 区、彩色显像管表 ±1 区 的 作 面处理工序 、高密 磁 带 制 造 、光导 纤 维 制 造 、光 盘 制 造 、磁 头 生产核 心区及磁带涂布烘干工段 1.静电 敏感 精密 电子 仪 器测 试 和 维修场所 ; 石 瓷 2.静电 敏感 电子 器 件 制 造 和测 板类 、树 试工作区:半导体材料制 造的拉单 脂 类 、水 电 电 备 件 到 或 感 静 电 电 电 晶及磨 、抛 、外 延 等 工 序 ;S T N 液 泥类 大 全 静 设 组 子 气 敏 晶制 造;硬 盘制造除制造区以外的 其 他 区 ;等 离子 电视 (PDP )的支持 I 区 ;锂 电池制 造的晾干工艺和其他 于 压 安 的 和 区 ;彩色 显像 管 制 造 的 烧 枪 间 、锥 石 墨 涂 覆 、荫 罩 装 配 工 序;印刷版 的照相 、制版、干 膜 工 序;磁头生产 1. 0X109 防静电地面 清 洗 区 ;片 式 陶 瓷 电容、片式 电阻 等制 造 的 丝 印、流 延 工 序;声表面 § V ±1 波 器 件 的 光 刻 、显 影 、镀膜 、清 洗 、 区 的 H 作 划 片 、封帽 等工 序;光 导 纤 维 的 预 制 棒 、拉丝工 序; 3.除上述 范 围以外的电子 器 件 和 整机 的组装 、调试工 序; 4.存 在外 部电磁 干扰 ,必须对环 境中的电 子 设 备提供 最基本防静 电保护的场所 • 26 续 表 5.3.4 地面电阻值 导(防)静电 地面面层 场所名称 工序和存放物名称举例 (H) 地面选择 选择 计 算 机 房、各 石 瓷 类 通 信 、 板类 、活 管 制、遥 动 地 板 控 、 遥 — 1. 0X109 防静电地面 类 、树脂 测 、 调 类 、水泥 度 、指挥 类 中 心 等 场所 静电安全 电压绝对值小于或等 塑胶 1. 0X107 防静电地面 于 100V的工作区 类 、织品 临时 或 非 织 性 防 静 造 布 类 电 工 作 静电 安全 电压绝 对值大于 100V 等 防 静 区 1.0X10® 防静电地面 的工作区 电移 动 式地垫 5 .4 特殊要求的生产场所 5 .4 .1 计量室 、理化实验室或其他易受静电干扰的分析测量环 境,宜采用防静电地面。 5 .4 .2 精密数控加工中心 、精密光 电器材 、影像设备等加工、装 配 、镀膜 、测试等有洁净度和防静电要求的场所,宜采用防静电地 L&i。 5. 4. 3 有空气洁净度要求的场所,应按空气洁净度等级及工艺要 求和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的有关规定,选 用导(防)静电地面。 5.4.4 感光化学材料的生产、试验、检测场所,应采用导静电地 面o 5 .4 .5 飞机停放库和维修区,应采用不发火的防静电地面。 5 .4 .6 特殊要求的生产场所导(防)静电地面的设计选择,应符合 表 5 .4 .6 的规定。 27 表 5 .4 .6 特 殊 要求的 生产 场所导(防)静电地面的设计选择 地面电阻值 导(防)静电 地面面层 场所名称 工序和存放物名称举例 (n) 地面选择 选择 计量 室 、理化 实验室或其他易 精 密 天 平 、色 谱 、光谱 1. OXIO10 防静电地面 受静电干扰的分 分 析 、电镜测量等 析测量环境 精密 数 控加 工中 心 、微 型 轴承精 研 间及检测 间 , 精密 数 控加 精密 陀螺 仪 装 配 、清洗工 工中 心 、光 电及 序等 1. OXIO10 防静电地面 水泥 类 、 影 像 设 备生产 、 光 学 镀膜 车 间 ,微 光 、 树脂 类 、石 测试场所 红外 夜视 、激光制导及影 瓷板类 像 产品加 工、装 配 、测试 工序 有 空 气 洁 净 按 空 气 洁 净 度 等级 及 1. OXIO6 导静电地面 度要求的场所 工艺要求 1. OXIO10 防静电地面 感光化 学 材 生 产 、试 验 、检测 等 1. 0X106 导静电地面 料生产场所 工序 飞 机 停 放 库 — 1. OXIO9 防静电地面 水泥类 和维修区 5 . 5 特殊要求的工作、生活场所 5 . 5 . 1 具有较高安静要求,同时具有防静电要求的工作、生活场 所,其面层宜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地毯静电性能评定模拟人体步行 试验方法 》GB/T 18044规定的防静电地毯类柔性材料面层,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 具有较高安静要求,同时又有防静电要求的高档大、中、小 型会议厅 、会客厅 、迎宾专用通道 、高档办公用房、高档娱乐场所, 重要的计算机 中心 、各类重要的通信 、管制、信 息 、遥测、遥控 、调 度 、指挥 中心等,宜选用I 级防静电地毯 ; 2 宾馆 、医院、一般会议厅 、会客厅及娱乐场所等地面,宜选 用 IE级防静电地毯 。 • 28 • 5.5.2 医疗 门的手术室、麻醉室等存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的场 所,及使用助燃气体的吸氧室,应采用易清洗、不起尘、抗溶剂的防 静电地面。心电图、脑电图等易受人体静电干 扰而影响检查结果 的场所,应采用防静电地面。 5 . 5 . 3 特殊要求的工作、生活场所导(防)静电地面的设计选择, 应符合表5. 5. 3 的规定。 表 5 .5 .3 特 殊 要求的工作、生活 场所导(防 )静电地面的设计选择 工序和存放物 地面电阻值 导(防)静电 场所名称 地面面层选择 名称举例 (a) 地面选择 高 档会 议厅 、会客 厅 、迎 宾 专 用 通 道 、 I 级防静电 高 档办 公和 娱乐 场 — 1. OXIO10 防静电地面 地毯等 所 ,重要的计算机 中 心 、控管 中心 普 通有防静电要 普 通有防静 in级防静电 1. OXIO10 防静电地面 求的场所 电要求的场所 地毯等 医疗 部门的 手 术 手 术 室 、麻醉 水泥 类 、树脂 室 、麻醉室 、吸氧 室 、 室 、吸 氧 室 、心 1. OXIO9 防静电地面 类 、石瓷板类 心脑 电图室等场所 脑 电图室 29 6 接 地 6.1 一 般 规 定 6 .1 .1 静电接地系统宜由导(防)静电地面面层下设置的静电接 地网 (带 )、接地干线 、接地装置等组成,其接地电阻宜小于io o n 。 6 . 1 . 2 导(防)静电接地系统严禁与独立避雷针的杆塔、架空避雷 线的端部、架空避雷网的支柱及其引下线 对静电敏感的电气或 电子类产品的生产场所,导(防)静电 地面的接地系统可与其他类别的接地系统共用接地装置 ,其接地 电阻应满足其中最小电阻值的规定。 6 . 1 . 4 在一般的防静电要求的场所,导(防)静电地面的接地系统 可与其他类别接地系统等电位连接 。 6 . 1 . 5 静电接地网(带)与接地干线的连接必须牢固,每块地面的 接地网(带)与接地干线 的导 (防)静电地面的接地网(带)应增加与接地干线 静电接地系统与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 、网及引下线的 安全距离 、线截面等,静电接地与其他接地共用的接地装置 、共用 接地干线 、接地端子及等电位连接等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 、《建筑物 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 术规范》GB 50343和《工业与民用电 力装置 的接地设计规范》 GBJ 65的有关规定。 6 . 2 接地网(带)与接地干线 铜箔网与接地干线m m 的铜质 过渡板连接 铜,板的上端应与接地干线焊连或压接 铜,板的下端应 埋人地面面层之下 ,并与铜箔网锡焊 过;渡连接板应可靠地固定在 • 30 • 踢脚板上 。 6 .2 .2 铜带 (网)、钢带 (网)、钢丝 (网 )可用其接地引出线与接地 干线 (或其接地端子 )焊 连或压接 。压接的接触面积不应小于 25 mm2 。 6.2.3 接地网(带)的引出端应避开人流、物流集中的区域。 附录A 导(防)静电地面的使用和维护要求 A .0 .1 导(防)静电地面应 由熟悉相关技术的管理人员管理,监 管人员 、测试人员应持证上岗 。测试仪表应检定合格,并须在有效 期内。 A .0 .2 导(防)静电地面验收投人使用后 ,应建立管理制度 。对 导(防)静电地面设计图纸资料、施工(含隐蔽工程)、验收及检测记 录、竣工图纸资料等,均应及时归档 ,妥善保管 。 A. 0. 3 使用导(防)静电地面的人 员必须穿着导(防)静电工作 鞋 。所穿导(防)静电鞋 ,应满足人体对地泄漏 电阻规定。对于导 静电地面,人体对地泄漏 电阻不应小于5. o x io 4n ,且不应大于 1.0X106n ; 对于防静电地面,人体对地泄漏 电阻应在5X105n 〜 1. o x io w n 。对于电阻值有具体规定的地面,应满足其具体要求。 A. 0 .4 地面投入使用后 ,每年干燥季节 (相对湿度小于45% ) 和 潮湿季节 (相对湿度大于70% ) ,以及在停产时间超过半年的复产 前 ,均应对地面进行极对地电阻值检测,导静电地面检测结果应大 于 5.0X104n 、小 于 1.0X106n ; 防静电地面检测结果应在设计要 求的范围之内,并做好测量记录。当地面电阻值超过规定要求时 , 应迅速查明原因 ,采取相应的有效整改措施,并应在符合规定要求 后投人使用。 A .0 .5 接地网与接地干线的连接处应定期检查,若发现有松动 、 脱焊 、虚焊 、锈蚀等损伤 ,应及时进行处理。处理后应重新进行极 对地电阻值测量,并应在符合规定要求后投入使用。 A .0 .6 发现地面起鼓 、剥落 、开裂 、破损等情况应及时修复,修复 后应检测合格后再继续使用。 A .0 .7 地面应保持清洁 ,严禁油漆 、机油等油类或绝缘物质污染 • 32 • 地面(耐油地面也应尽快清除油污 ),清除污渍应采用中性洗涤剂 。 生产区域地面划分线应采用导静电漆 如,用绝缘漆 应网, 格漏涂。 A .0 .8 采用导(防)静电地面的场所,需改变原设计用途并继续 作为导(防)静电地面使用时 ,应按新的用途重新核査地面的极对 地电阻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 A. 0 .9 导(防)静电水磨石地面必须在验 收合格后 ,再采用导 ( 防)静电液体地板蜡罩面。 A .0 .1 0 日常使用中,对导(防)静电地面进行打蜡保养时 ,应使 用导(防)静电蜡 。 A .0 .1 1 采用导(防)静电地面应根据实际情况 ,在防静电工作区 采取综合防护技术措施。 33 附录B 易燃易爆物质最小点火能及能量分级 B .0 .1 可燃性气体 、蒸气和空气混合物质最小点火能及能量分 级可按表B. 0 .1 确定。 表 B .0 .1 可燃 性 气体 、蒸 气 和 空 气 混 合物 质最 小 点 火 能 及 能量分级 闪点 爆炸极 限体 积 (%) 最小点火能 能量 物质种类 物质名称 (°C) 下限 上限 (mj) 分级 丙烯乙 醛 (丙烯 -17. 8 2. 8 31 0. 13 醛 ) 丙烯腈 -1 3.0 17 0. 16 Ei 乙炔 (气体 ) 1. 5 100 0. 017 乙醛 -37. 8 60 0. 37 丙酮 — 19 2. 5 13. 0 1. 15 En 氮 杂 环 丙烯 (氮 — 11 3. 6 46 0. 48 丙烯 ) 异丁烷 (气体 ) 1. 8 8. 5 0. 52 异丙硫醇 — — — 0. 53 Ei 可燃 异戊烷 (2-甲基 性 气 体 、 -51 1. 3 7. 6 0. 21 蒸 气 和 丁烷 ) 空 气 混 乙烷 (气体 ) 3. 0 15. 5 0. 24 合物质 乙胺 -17. 8 3. 5 14. 0 2. 4 f:D 乙 基 -甲基-酮 — 6. 1 1. 8 11. 5 0. 53 (2-丁酮 ) 乙烯 (气体 ) 2. 7 36 0. 07 Ei 环 氧乙 烷 、氧丙 -20* 3. 0 100 0. 06 环 烯丙基氯 -31. 7 2. 9 11.2 0. 77 2-氯丙烷 -32. 2 2. 8 10. 7 1. 55 氯丁烷 一9. 4 1. 8 10. 1 1. 24 E, 氯丙烷 -17. 8 2. 6 11. 1 1. 08 34 续表 B.0.1 爆炸极 限体 积 (%) 闪点 最小点火能 能量 物质种类 物质名称 (°C) 下限 上限 (mj) 分级 过 氧 化 2-1-丁 18. 3* — — 0. 41 基 Ei 甲酸甲酯 — 18. 9 5. 0 23 0. 4 醋酸乙酯 — 4. 4 2. 1 11. 5 1. 42 En 醋酸乙烯 -7. 8 2. 6 13. 4 0. 7 二 -45 1. 7 48 0. 19 环丙烷 (气体 ) 2. 4 10. 4 0. 17 环己烷 — 20 1. 2 8. 3 0. 22 环戊二浠 — — — 0. 67 环戊烷 -42. 0 1. 4 — 0. 54 二氢吡喃 -15. 6 — 0. 36 二甲基醚 - 2. 0 27 0. 29 可燃 二甲亚砜 95* 2.6 28. 5 0. 48 性 气 体 、 E i 蒸 气 和 2 ,2-二甲基 丁 -47. 8 1. 2 7.0 0. 25 空 气 混 烷 (新己烷 ) 合物质 氢 (气体 ) 4. 0 75. 6 0.011 噻吩 - 1 — 0. 39 四氢呋喃 -14. 4 1. 5 12 0. 54 四氢吡喃 (戊撑 -20 — — 0. 22 氧 ,氧己环) 三乙胺 — 6. 7* 1. 2 8. 0 0. 75 2, 2 ,3-三 甲基 1.0 — 1.0 丁烷 2 ,2 ,4-三 甲基 12. 2 1. 0 6. 0 1. 35 En 戊烷 (异辛烷 ) 二硫化碳 -30 1.0 60 0. 009 乙烯基乙炔 (气体 ) 2 100 0. 082 E i 1 ,3-丁二烯 (气体 ) 1. 1 12. 5 0. 13 35 续表 B.0.1 闪点 爆炸极 限体 积 (%) 最小点火能 能量 物质种类 物质名称 (°C) 下限 上限 (mj) 分级 丁烷 (气体 ) 1. 5 8. 5 0. 25 呋喃 -40^ 2. 3 14. 3 0. 22 2-丙 醇 (异 丙 11. 7 2. 0 12 0. 65 醇 ) 丙烷 (气体 ) 2. 1 9. 5 0. 25 丙烯 (气体 ) 2.0 11. 7 0. 28 氧 化 丙烯 甲基 -37. 2 1. 9 37 0. 13 氧丙环 丙 炔 (甲基乙 (气体 ) 1. 7 — 0. 11 块 ) 己烷 -21. 7 1. 1 7. 5 0. 24 可燃 性 气 体 、 庚烷 — 3.9 1. 0 6. 7 0. 24 蒸 气 和 1-庚炔 — — — 0. 56 空 气 混 苯 -11. 1 1. 2 8. 0 0. 2 合物质 戊烷 — 49 1. 4 7. 8 0. 22 2-戊烯 — 18 1. 4 8. 7 0. 18 Ei 甲醛 二甲 醇缩 乙醛 (二甲氧基甲 -17. 8* — — 0. 42 烷 、甲缩醛 ) 甲醇 11.1 5. 5 36 0. 14 甲烷 (气体 ) 5. 0 15 0. 28 甲基环己烷 _ 3. 9 1. 2 0. 27 硫化氢 (气体 ) 4. 0 45. 5 0. 068 乙炔 — 2. 8 100 0. 0002 乙烷 — 3. 0 66 0. 0019 可燃 乙烯 — 3. 0 80 0.0009 性 气 体 二 — 2. 0 82 0. 0012 与 氧 混 合物质 氢 — 4. 0 94 0. 0012 丙烷 — 2. 3 55 0. 0021 甲烷 — 5. 1 61 0. 0027 注 :1 此表摘编自现行国家标准《防止静电事故 通用导则》GB 12158 。 2 ※表示 由开放 式测定的 闪。


上一篇:消防控制室防静电地板规范合集
下一篇:【48812】入住之后才知道这7个规划纯属剩余不只糟蹋钱还不必定美观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15138287157